现在的地面装甲部队有没有对抗集束炸弹的有效方法
首先第一集束炸弹在国际条约中都是明令禁止的,但是美国,俄罗斯,中国都没有加入条约。也就是说集束炸弹在很大程度上只对小国有约束力。
第二集束炸弹在目前来看还没有很好的防御措施,但是我们要看到的是集束炸弹他是通过什么方式来投送的,目前主要两中形式,一飞机空投形式,二通过远程火箭炮投送。所以对于集束炸弹本身不好应对,但是对于他的载体我们可以进行有力打击,这也是目前最主要的方式之一。
对集束炸弹来说,最好的方法的分散,或者躲。
我注意到问题上说的是“装甲部队”有没有对抗集束炸弹的有效方法,其实普通集束炸弹装甲部队根本不是太害怕,无非是比较剧烈和分散平均的轰炸罢了,坦克装甲车辆对这些东西的防护还是很客观的。
相反,重磅航弹或者重炮,对坦克装甲车辆集团的杀伤反而比分散为“小弹药”的集束炸弹要强。

装甲部队怕的是子母型的,掺杂在一般集束炸弹里的“末敏弹”。一个航空集束弹体可以装近百个末敏弹。

“末敏弹”全名“末端敏感弹药”,或者叫“敏感器引爆弹药”,是一种智能化的现代化弹药,它能在释放后争取一段时间的滞空,并对地面的装甲目标产生感应,然后炸下去攻顶爆破,是集群坦克装甲车辆的克星。

俄军在叙利亚战场上动用了RBK-500SPBE-D型末敏弹集束炸弹轰炸IS,战果不详。
我国曾经做过测试,宽200米,长3公里的靶场,内置12辆62坦克平均分布,一发50公里外的火箭投掷末敏集束炸弹,让一半的坦克被摧毁。我记得这是07年的事情。如今10年过去,只会更加邪乎。
苏州昆山“宝马纹身男”拿刀砍人时刀掉地上、被对方捡起砍死,是否防卫过当?电瓶车主会被判刑吗
法律是无情的。先不说谁好谁坏,谁怎么怎么样。只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讲,宝马男也许是黑社会,也许是做过很多坏事,但惩罚他的是警察和法院的人用法律的武器来惩罚。再来说说,骑车男。我们不知道他是个好人还是坏人,我们只是旁观者,就这件事情上来说,他是个老实人。他拿起到追砍宝马男,就已经形成了杀人犯罪的念头。不管是什么坏人,不是我们好人自己去杀死的。所以法律上肯定会给骑车男定罪的。也许判的轻一点。但绝不会无罪释放。不可能的。
从事件性质来说,本身宝马车主性质比较恶劣,有黑社会的不良风气,其次,携带管制刀具并且恶意要伤害别人,这个从法律角度来说已经达到有生命危险的程度,所以应该是正当防卫,最后从大局上来说,宝马车主的行为在道德和法律层面都得不到任何支持,从社会稳定上来说宝马车主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应该严厉打击类似的携带管制刀具主动伤人行为,很难想象如果今天他不死,明天又可能有其他人被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