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女生包丽去世,牟某翰该负责何种法律责任
北大女生包某自杀身亡,其男友牟某该负何种法律责任?我认为,若牟某在包某生前有威胁、殴打、虐待甚至限制包某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牟某则应受到相应法律制裁。相反,若包某在生前人身是自由的,完全有能力离开那看似变态的男友牟某,但最终由于包某的原因并未离开造成自杀身亡的惨剧,则我认为包某自己要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包某系北大女生,而牟某的背景身事不明,不作妄评。但有一点,作为北大女生的包某,应该具备基本的是非判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啥落得自杀结局,其中有无啥别样隐情?
北大女生包某自杀身亡,其男友牟某与此事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牟某是否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得看警方是否出面取证,一切以事实为根据。
据说牟某通过“洗脑”,控制了包某,这也是一方面的说法而已。舆论,可以促进事情的发酵,但不能代表法律。
一个北大的女孩子,走进了绝路,真的很可惜。
成年女孩夜不归宿是犯罪吗
成年女孩夜不归宿不算犯罪,她并没有做什么犯法的事,只是夜不归宿,说不定和家人关系不好,自己到外面租房子住了,也可能到好朋友那里和朋友住在一起。反正只是夜不归宿是不范罪的,除非夜晩她在外面做不法的勾当,那样就是犯罪了。请先了解她夜不归宿都干了些什么事,再确定她犯没犯罪。
成年女孩夜不归宿不是犯罪,但前提是跟家人说一下,在什么地方住宿,方可让家里人放心。毕竟女孩要学会保护自己,爸妈养你这么大不容易,爱护自己,保护自己,才不枉费爸妈辛苦把你拉扯这么大,要学会感恩,孝敬父母,不要在外面不归宿,有时间多回去看看父母。
成年女孩夜不归宿并不触犯刑法,但是一个女孩夜不归宿很不安全。所以不意女孩夜不归宿。
这不但是我的建意,同时也是女孩的家长,亲叔以及所有关心女孩的朋友们的共同心愿。希望那些经常夜不归宿的女孩们,理智有些 ,不要让关心你的亲人及朋友们失望
成年女孩夜不归宿不能算犯罪,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已生活方式的权利,有的人上日班,有的人上晚班,只是谋生活费方式不一样,只要规规矩矩做事工作,不触犯国家的法律和地方法律法规,无论什么时间地点工作或者娱乐,都不能说是违法犯罪
成年女孩儿夜不归宿。不是犯罪。但是必须得按时。按时回家。这是为人之道,不可以在外面留宿。里面家人或亲人牵挂。作为成年女孩儿应该按时回家。这也是人之常情。如果长此以往不会按时回家,这样时间长了。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可能导致犯罪。
当被性侵无法避免时,女孩主动递套,强奸犯罪成立吗
当被性侵无法避免时,女孩主动递套,这样的一个行为,极有可能使案件性质转变,本来涉嫌的强奸,就可能不是强奸了。
强奸三要素,有性侵的想法,违背女的意愿,发生了关系的事实。问题中,有性侵的想法和事实,女孩主动递套,在违背女的意愿上有争议了,女孩不愿意,为什么要主动递套呢?这样的行为,看上去是一种配合的形式,而不是被逼的了,有同意的成分,在强奸定性上就不好确定了。
强奸,一般女的不愿意,都是反抗抵触的,怎么会主动递套呢?当然,女的本意是想既然性侵避免不了,那就把损失降到最低,递套起码保证不得病、不怀孕吧。但是,若侵犯者按照女的示意,接过套照做了,这就形成了一种默契配合了,看着是两厢情愿了,可不是强奸的强行行为了。
若男的没接套,还是按自己的想法硬来,完事后,女的报警,侵犯者就涉嫌构成强奸了。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女的主动递套,侵犯者是不是接了照做了?若是照做了,即不构成强奸。若不是,涉嫌强奸。
女的想法是好的,却不知道因为这样一个行为,会使案件性质转变,使侵犯者逍遥法外,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所有女人在包里都应准备一个安全套。
你知道吗?以2020年为例,我国平均每天发生35.29起强J案,平均每小时就发生1.47起。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哪个女人都不希望自己被人侵犯。但是被侵犯的女人,她有没有想过自己会被侵犯呢?在这个时候他们怎么可能不反抗呢?
所以当无法避免被侵犯的时候,就把包里的安全套递上,为了不怀孕和被传染上性病。这也是最低限度保护自己的一种方法。
答案是肯定的。
因为构成强J罪有三个必要条件:
1、过程完全违背女性的意愿;
2、男性利用暴力逼迫、威胁、诱惑、欺骗等手段;
3、完成了整个发生关系的过程。
这个是一个涉及法律层面的问题,个人从主观认为,当女孩子在一个避静特殊的环境下面对一个身强体壮的性侵者,在无法逃避男士对自己的侵犯,为了害怕性侵者对自己侵犯后造成后续的伤害,能主动递给侵犯者避孕套,可以说是明智之举,因为女孩子最担心这个陌生的侵犯者,还可能给自己造成怀孕和带来各种痛苦不堪的性病,像梅毒,艾滋病等病一但被沾染上真是生不如死。
做为女孩子一但遭遇到这样难堪的事,其实她这个要求对一个性侵者是极其渺茫的,因为大多数侵犯者之所以能对一个女孩子强暴,根本不会听从女孩子的意见,如果有个别的侵犯者能接受受侵犯女性的要求,也算得上有一点恻隐之心,良心发现吧!
对于这类侵犯者在量刑上,在强奸犯罪上是有一些区别,可以减轻,但是这样的性侵者改变不了强奸犯罪的事实,因为他完全违背了受侵者女性的意愿,实施了他采取了暴力犯罪的全过程。


可爱女孩章子欣被犯罪嫌疑人骗走遇害,作为农村家庭的小孩,怎样防范类似的事件
可爱的章子欣小朋友被一对犯罪嫌疑人“夫妻”骗走遇害,引起网民的巨大震动。在广大网民严厉谴责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在进行认真的思考:今后,怎样防范类似的案件发生呢?
对于儿童或者少年来说,由于其没有社会阅历,所以会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们不具备任何防范意识,会轻易相信任何人。作为家长来说,应该对他们加强安全意识的教育,教会他们各种防范意识,以防患于未然。
其实,最重要的是家长自己的防范意识。要切实分清谁是真好人,谁是假好人。尤其是对于认识时间不长的“陌生人”,更应该提高警惕性,不能轻易相信他们的所做所为。章子欣的爷爷奶奶就在这方面犯了错误,轻易地相信了犯罪嫌疑人的“为人”,结果铸成了悲剧。
俗话说,好人坏人难分辨,脸上都没“好坏”现。面恶也有良善人,面善也可是坏蛋。由此可见要想分辨一个人是好是坏有多么困难。
在社会上,都有形形色色的人存在着。有的人说话非常好听,但干尽龌龊之事儿;有的人虽然说话难听,但却有一副菩萨心肠。我们可以仔细想想,我们生活圈的周围,是不是有这两类人真实地存在着?
我们村就有一位伪装的非常好的一位女性。她平时遇见人是先笑后说话,不笑不说话。并且,说话必带称呼,显得非常有礼貌。这样一个女人任谁都不会把她与贼联系在一起。但她的确是贼!暗地里几乎偷遍了整个村民组所有农户的庄稼,无论是红薯、玉米、花生、棉花,逢啥偷啥。在没有人逮到她之前,整个村民组的农户因庄稼丢失而互相猜疑,制造了许多矛盾。自从逮到她之后,农户们才知道她就是贼,是一个有着甜言蜜语、有着八年偷窃经历的贼!不过,看在乡亲的情面上,没人与她深究,仅是要求她给全村民组的群众道歉而已。
所以说,人好人坏是难以分辨的。任何人都不要相信“语言的甜美、面相的和善”就是好人而失去防范意识。一定要经过长期的感悟后才能给某个人下“好人”或“坏人”的结论。只要这样下出的结论才是准确的,可信的。因此,作为家长在加强对孩子防范意识教育的同时也要提高自己甄别人的能力,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更不要轻易把自己涉世未深的孩子交给他们看护、甚至带走。
综上所述,要想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的悲剧。无论是孩子也好,也无论大人也好,都需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能轻易相信任何人,更不能把孩子随便交给“假好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偷看女孩构成犯罪吗
当然不犯罪。如果只是偷看女孩肯定是不犯罪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不喜欢漂亮,谁不喜欢美?喜欢漂亮,喜欢美是人的共性。女孩长得漂亮长得美,谁都想偷偷地看一眼。并且,女孩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也是想让人看,让别人欣赏。所以说,如果只是偷偷地看女孩是不犯罪的。
罪过太大了
第一偷看女孩愉悦了自己的身心,带来了快乐的情绪
第二偷看女孩提升了女孩自身的自信心
第三偷看女孩对保持审美情趣和品味有极大的帮助
第四有利于舒缓和平复生活中郁闷的情绪
偷窥行为一般不会触犯刑法,但依情节严重程度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承担民事责任。
按照民法典,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为:
一个是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
第二个是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谅解。
第三就是赔偿损失。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