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者之血怎么拿
首先,我们必须意识到“无辜者之血”的含义,它代表的是无辜者因为某种原因而丧失生命的血液。
其次,要拿到“无辜者之血”,需要依靠法律和公正的程序,调查事情的真相,找到凶手,然后让他们接受应有的法律制裁。

我们也应该加强社会意识培养,教育人们尊重生命和他人的权利,避免发生无辜者失去生命的悲剧。总之,拿到“无辜者之血”需要依据法律和公正程序,更重要的是预防和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
阿里事件中有无辜者么
阿里性侵案发生已二个多月了,真相渐渐清楚,三个当事人王某、张某、周某,不过是二个业余色狼与一个职业荡妇之间的纠缠不休而已,三个人都有罪。
而周女的罪过最大,社会危害性比王张二人大十倍以上。一个刑事案件,周女却自作主张,在外发布自已认定的案件真相,其中多数是谎言和无中生有,这是犯法的。以谎言欺骗网民骗取同情,对企业没有一点的忠诚,充满敌意。
而反观王张二人,猥亵是事实,虽然女方有色诱的现象,但占便宜了就应该受到处罚。但他们对司法部门是充满敬意的,是积极配合调查的,被单位开除了,其本人及家属也没有恶语相向,对单位是忠诚的,理解单位的难处。他们的家属对外发布责疑,也是有理有据,不像周女,八千小作文,就像下达刑事判决书。
周女的无法无天,对司法部门、企业、网民视如无物,如果没有受到法律上的罚处,天理难容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只是资本介入了,想摆平,最后三方达成一个平衡方案而已,至于那个王的女人,蠢货一个,把水军带节奏的话当真,不懂见好就收,对比张,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再闹下去,结局就是王迷奸周,性贿赂张了,估计五年起步了!坐等张揭发王,看好戏!

被人肉不仅是坏人,很多无辜者都被人肉,你怎么看
随着网络的发展,我们进入到了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同时也延伸出很多问题。“人肉”作为信息化时代的产物。从一出现就体现了出了网络的力量。有人因为它一夜爆红,有人因为它身败名裂。可人肉究竟可不可取呢?楼主觉得这是个难题。有人认为现实中总有那么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明明做尽了坏事却得不到惩罚。所以“人肉”成为了对这些人最好的惩罚。可有的人却认为,“人肉”就是一种网络暴力。它侵犯别人的隐私,对被人肉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这就要看法律如何保障了。法律法规应该鼓励对那些在公共事件中有不道德行为的人的揭发,甚至对揭发者予以奖励;同时也要保护那些莫名其妙被人肉搜索的无辜人,对无根据乱泄露他人信息者以诽谤罪论处。辨别点是被人肉搜索者是否在公共场合有不道德、不守规矩的行为。
我不太赞同对所有人“人肉”,即便是坏人(犯罪嫌疑人)也有隐私权。但是在当今信息无法保密的年代,被人肉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如果惧怕人肉,那就收敛自己别做坏事,别做违背公序良俗的事,就没人人肉你拉!(拙见)